民盟池州市总支
2006年3月20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新阶段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有了新的进步,广大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是由于自然、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市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然存在,“三农”问题依然很突出,主要表现为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科技教育缺乏和农民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等。200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群面前的一项迫切、艰难而又重大的任务。我们应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抓住机遇,认真谋划,不等不靠,积极启动,坚持从我市农业和农村实际出发,起好头、迈好步,把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向前进。
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起步建设的有利条件
在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市有诸多有利条件。一是中央提出了“重中之重”、“统筹城乡”、“两个趋向”、“多予少取”等一系列重大方针和免征农业税、取消农民不合理负担等一系列惠农、扶农、强农的政策措施。二是经过多年来的努力,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基础设施极大改善,特色经济加快发展,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将逐步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我市自然环境优美,资源丰富多样,文化积淀深厚,区位优势明显,交通通信便捷,为广开生产经营门路,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资源开发利用的广阔天地。四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蕴藏着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巨大积极性,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生态文明村”建设的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等,都为新农村建设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完成这个系统工程,实现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必须围绕“新”字做文章,突出“新”字搞建设。因此建议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在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下,实施新的战略,从发展新产业、建立新机制、培育新农民、发育新组织、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等六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是发展新产业。发展新产业是建设新农村的经济基础。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前提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发展富民优势新产业,农民收入的增加才有新的增长点,新农村的建设才有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
我们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发展粮食生产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结合起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结构,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以提高单产和品质为突破口,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推进优质粮、油、棉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围绕秋江圩蔬菜基地建设,实现菜篮子产品无公害化生产。进一步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由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转变。建好优质生猪、优质土鸡、优质水禽和草食畜禽等生产基地。加快养殖小区和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禽良种化水平。
不断探索、培植和拓展新优势产业的范畴。把初级农产品加工转化、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优势农产品出口、乡镇企业、农村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方面,作为培育新优势产业的着力点和增长点。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关键,以完善带动农户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通过市场引导、龙头带动、农民参与、政策扶持、政府服务,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以实施新一轮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县”为契机,培育壮大天方集团、美思佳油脂公司、秋浦特种水产公司等省级龙头企业和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市级龙头企业,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和水平。把农产品加工作为乡村工业的突破口,优先抓好粮油加工和畜牧产业,形成新的加工能力,实现加工转化升值。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鼓励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搞好农民转岗转业培训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城镇有序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带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
二是建立新机制。建立新机制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举措。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以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加快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改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处的不利地位,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切实增加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波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范畴。加快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加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完善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对“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并开辟新的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加大投入和管理,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提供新保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建新农村的整体合力和旺盛生机。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重点,加快乡镇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紧紧围绕服务群众这个中心,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坚持村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三是培育新农民。培育新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措施。只有通过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才能为增产增收和改变乡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我们要按照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标准,培养新型产业农民和务工农民,积极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依托贵池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整合全区各类农民科技教育资源,大力实施以农村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百万中专生’计划”、“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培训项目,把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增强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贵池农业信息网、农业技术网、农技110的作用,通过举办科技讲座,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等,多渠道、多形式为农民提供政策、技术、信息服务。
四是发育新组织。发育新组织是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组建新经济组织来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继续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办民管民受益。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帮助弱势农民形成组织,以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加强监督管理,使各类中介组织真正成为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只有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才不断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和基层的组织建设,才能对接上国家的资金投稿和政策投稿,建立起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村中合作经济组织、老年协会、妇女协会等各种良性组织,还能够有效安定基层,防止社会矛盾大面积的发生,应引起各级高度重视。
五是建设新村镇。新村镇建设是建设新农村的坚实载体,只有建设好新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有坚实的依托和载体,新农村才有新形象。
长期以来,我市一些农民的生活环境一直不尽人意,我们应该逐步改善村容村貌,改善农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在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的基础上,以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村镇建设规划,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严格按照规划搞建设,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加快道路、农田水利、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文化、体育、卫生等基本设施建设,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以推行“一池四改”(沼气池,改水、改厕、改灶、改圈)为重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六是树立新风尚。新风尚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新农村是阳光的、健康的、文明的农村,是“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农村。
要建设新农村,必须在农村广泛开展塑造新风貌活动,使农民的思想道德境界、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人人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大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促使新风尚蔚然成风。要移风易俗,文明嫁娶;要积极推进殡葬事业改革;整顿乱埋乱葬现象;要坚持计划生育国策,提倡晚婚晚育和优生优育;要不断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美德,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要破除迷信,远离黄赌毒,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环境。倡导用村规民约实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形成民主管理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生态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卫生庭院”、 “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步阶段应抓好的几项目工作
2006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因此建议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又要充分估计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既不能望难兴叹、无所作为,又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始终好富民兴市的第一要务,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以人为本,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尊重规律,勇于实践,善于总结,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建设之路。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尊重群众,尊重规律;创新机制,整体推进。
一是调查研究,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涉及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正式启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前,必须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市县两级均应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在纲要中要明确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首先加强农民急需的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在规划纲要的指导下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纸、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反对规划、建设两张皮、一任领导一个样,确保村镇规划的落实。
二是齐抓共管,明确职责。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农民一家一户或政府某一个部门都是无法实现建设目标的,因此各级党委和无政府应当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无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规划建设、土地水利、公路交通、农业科技、教育卫生、广播通信、供电供水、金融信贷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并将责任分解细化。要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是积极引导,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要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中蕴藏藏着无穷的力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千千万万的农民,政府不能包办,也无力包办,“千投入、万投入,不如调动一个农民的积极性的投入”,要调动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投身到建设美好家园的伟大实践活动中,新农村的硬件建设要加强规划,但新风尚的树立要靠长期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让每一个农民自己做主,都明白把自己的家园建设什么样,什么时候能建成,怎样建成。
四是典型引路,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步阶段,既不能畏难退缩,袖手旁观,无所作为,又不能大轰大嗡,一哄而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自然条件千差万别,新农村建设不可能是一个模式,一条道路,一个标准,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经济和基础条件较好并有积极性的村可率先启动建设,典型引路,积累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摸排的基础上,每个县要选择若干村先行启动建设,上级有关部门对试点村做好规划,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协商讨论和专家论证,按规划、有重点地分步实施,上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在组织保证、硬件建设、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等方面发挥作用。基层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核心作用,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发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五是建立机制,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新农村建设摆上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农村基层组织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等各种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建设的轨道,让农民群众早日实现小康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