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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风易俗“移”出乡风文明新风尚的建议

刘文福
来源:池州民盟| 发布时间:2025-02-07| 浏览次数:

按: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刘文福代表民盟贵池总支作大会书面发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习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如何深刻领会关于移风易俗的新部署新要求,如何立足我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值得我们认真对待、深度思考。

据调研,我区乡村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乡村文明制度及管理流于形式。有关的规定制度早已上墙,但规定笼统,操作性差,且未落实到位;二是红白事攀比风越演越甚。酒席、礼金升级,人情负担重,特别是白事,道士法事繁杂,劳民伤财;三是鞭炮等制品燃放污染严重。部分乡村在红白事时,燃放鞭炮过于讲究排场,塑料制品、黄表纸大量燃烧污染严重;四是乡村文明整体推进工作缺少抓手,缺乏考核措施,民间舆论场未能扭转,管理者有心理包袱。大部分村民是因为畏惧不良舆论而选择从众,民众苦陋习久矣。鉴此,建议如下:

一、度己以绳,以群众自治组织为“抓手”

一是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将村中有威望、热心服务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伍军人、乡贤纳入理事会,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引导村民进行自我管理、服务、监督、教育;

二是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组织形式、工作范围,确定红白理事会“宣传、引导、服务”的基本职责。推行白事简办、婚礼新办,鼓励集体婚礼、旅游婚礼等;

三是服务前延。在红白事发生时,主动介入,提供理事会“一条龙”服务,做到日常宣传引导、事前主动介入、全程沟通参与,从源头上干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泛滥的行为,把控红白事礼仪导向。

二、见贤思齐,以党员干部带头为“突破”

一是完善《贵池镇村级党员干部移风易俗规章制度》和《党员干部开展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承诺书》,同时颁布新“村规民约”,针对村民日常文明礼貌、红白事等方方面面予以具体要求规定,以集体 “土规定”对移风易俗行为进行约束,规约文字应通俗易懂,比如“三字经:在世孝、去世简、子孙福、乐实现”、“顺口溜:婚事要新办、丧事要简办、小事要不办”,让村民看得懂、记得熟、做得到;

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建议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破冰执行村规民约,加大对党员干部滥办酒席、封建迷信行为的排查,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三是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对党员干部带头树新风的行为,旗帜鲜明的站台、积极发声,引导大家向党员干部看齐。

三、寓教于乐,以多维立体宣传为“引领”   ”

一要讲好故事。乡村有许多德孝和诚信文化的历史故事,建议结合文史工作充分挖掘,让“讲古”为移风易俗代言,同时整理当代村民除陋习、树新风的美丽事迹,让新老故事广为传播;

二要唱好戏将文明新风故事编撰成戏曲和民间歌曲,结合文化下乡、各类节庆活动等,以艺术作品的方式寓教于乐;

三要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主题活动宣传,悬挂标语、绘制新风尚墙体,通过网络新媒体传播鲜花祭祖、后养薄葬、集体婚礼等新风尚行为,让民众产生共鸣、放下心理包袱,形成舆论场。

四、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管理为“保障”

一是制定《推动乡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举行党员干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仪式,切实执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备案制度,形成长期示范、长久管理的局面;

二是健全红白事市场管理制度。针对丧葬用品市场清查,减少塑料仿制品的销售,规范市场经营。加大对道士群体的管理,严厉查处道士鼓动消费、吹捧迷信行为。针对婚庆市场,指导消费套餐的价格,推行现代新风婚礼;

三是采取“积分制”管理手段。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绩效评价,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并充分发动村民参与到移风易俗的工作中来,让“小积分”化身村民的“大力量”,让“被动干”转成“主动干”。

一个民族要前行,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奋斗。移风易俗路阻且长,但“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唯有笃行变革,倡导乡村文明新风尚,才能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移风易俗重在转变观念,需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移风易俗“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漫漫长路,必见曙光”!我们的努力,改变的不仅仅是现在,更是为了子孙后代,造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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